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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居要职动邪念 侵吞巨款陷囹圄

日期:2019-08-08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金钱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对金钱的渴望本身无可厚非,但应当通过正当、合法的途经来获取。在金钱面前把持不住自己,利用自己手中的权限大肆敛财,最终还是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近日,鸠江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利用自己职务之便侵吞公司大量门票款的案件。被告人蒋某某是一名九零后,大学毕业后在刚刚成立的芜湖新华联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担任营销主管,负责该公司线上票务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在一次偶然的处理客户投诉中,发现该公司销售平台存在漏洞,自己可以通过操作获取门票款。于是,蒋某某利用自己的权限和官网销售的漏洞,数次以每张门票低于同时期线上最低价格为优惠,向芜湖某旅行社出售公司门票,由旅行社直接将购票款打入蒋某某个人账户非法占有,以此逃避公司的监管。自20172月至201810月长达将近两年的时间内,蒋某某多次非法侵占新华联公司大白鲸公园门票共计11187张,金额187.8万元,非法获利147.4615万元。由于蒋某某利用自己营销主管的权限侵占公司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职务侵占罪。法院考虑到其具有自首、赔偿公司全部损失的情节,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本来是年轻有为,前途无量的大好青年,却因为一时贪念铤而走险,触犯刑律,最终将在铁窗内度过本该属于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年华。在此告诫广大的读者朋友,美好的生活一定要靠自己踏实勤奋的工作来获取,切莫动歪脑筋,要知道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作者:鸠江法院 王澍 编辑: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