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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不意欲自焚 不计后果引火灾

日期:2019-08-05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俗话说得好,人生不如意的事十之八九,生活中总是会有沟沟坎坎,磕磕碰碰,遇到不顺心、不如意的事情,我们应该积极去面对,去解决,以自焚来消极逃避,本以为会一了百了,却未曾想引发火灾,危害了周边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触犯了刑律。

日前,鸠江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自焚引发火灾的放火案件。被告人孟凡春是年近古稀的老人,由于其租住的房屋要被房东提前收回,加之生活上和老伴因为金钱问题经常吵架,于2019223日中午在家饮酒。回想到生活的种种不如意,在酒精作用下,一时想不开,决意要放火自焚。他将家中的几床棉被全部搬到客厅,用打火机点燃后自己睡在上面,意欲自杀。庆幸的是,恰巧其孙子来爷爷家吃饭,看到爷爷躺在燃烧的棉被上,赶紧将爷爷强行拉出房间,并拨打了报警电话。由于报警及时,火势被消防队员扑灭,除了客厅被烧外,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由于孟凡春的放火自焚行为,危害了整栋楼内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财产的安全,其行为触犯法律,构成放火罪,因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家属又代其赔偿了房东的损失,取得其谅解,法院综合上述因素,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的刑罚。

本想要逃避困难,不曾想却难上加“难”,提醒广大的读者朋友,做任何事情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考虑可能引发的不良后果,坚守住遵纪守法的底线。

作者: 鸠江区法院 王澍 编辑: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