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皖02民辖终91号
浙江梁湖建设公司:
我院受理的(2019)皖02民辖终91号上诉人浙江梁湖建设公司与被上诉人芜湖县九九钢管扣件租赁站、原审被告任沛坤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2民辖终9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0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