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皖02民终44号
蒋玉龙:
我院受理上诉人姜宁诉被上诉人徐光龙、原审被告蒋克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我院二审依法维持一审判决。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2民终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