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执行法官在执行张某某申请执行吴某某健康权纠纷一案过程中,查询了被执行人存款、房产、车辆,但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法官走访被执行人所在社区了解到,被执行人无固定工作,以贩买蔬菜为业,家庭比较困难。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征得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同意,作出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同时,提醒申请执行人密切关注被执行人吴某某行踪,及时提供可供执行的线索和信息。
6月3日中午,申请人张某某向法官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吴某某可能在某蔬菜棚贩蔬菜。执行法官遂带着法警火速前往现场,在田间找到了被执行人吴某某。在吴某某不配合法院拘传的情况下,法警依法给其带上手铐强制拘传至法院。到法院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责令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被执行人最终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并达成执行和解,当日履行了1万元,约定剩余7千元于今年年底一次性付清。
没有强制措施就没有执行效果。下一步,三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探索创新执行工作方法,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以赴开展好“江淮风暴”夏季行动。
(作者:三山区法院 俞红干 编辑: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