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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皖02民终737号陈益顺判决书送达公告

日期:2019-05-23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皖02民终737号

陈益顺:

我院受理上诉人叶先树诉被上诉人陈益顺、无为县高沟镇群英村民委员会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2民终7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0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