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2019)皖02民终763号铜陵东能贸易有限公司告知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公告

日期:2019-05-21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皖02民终763号

铜陵东能贸易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安徽长江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铜陵永东商贸有限公司、及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安徽长江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向我院提起上诉

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2019年8月5日下午3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0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