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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释法说理化纠纷 当事人送锦旗表谢意

日期:2019-04-29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2019425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发生了这样温暖人心的一幕,当事人周某来到法院大厅,亲手将一面绣着“程序公平,办事有章可循;判决公正,维护社会诚信”的锦旗送到民一庭雷潇法官手中,以此表达对法院和雷潇法官的感谢。

2015828日,周某与黄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黄某将其所有的拆迁安置房屋出售给周某,合同签订后,周某依约支付定金,黄某将房屋交付给原告使用。因合同签订时,黄某尚未取得案涉房屋的不动产权证,经双方协商,周某同意采取租赁的方式使用案涉房屋,待黄某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双方再办理产权过户手续。2019年初,黄某办理了案涉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却拒绝协助周某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周某无奈将黄某诉至本院,请求法院判决黄某继续履行合同,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雷法官在认真梳理案情,仔细研究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却因黄某的不配合没有达成调解协议。其后,周某将剩余未支付的三十余万元房款转入法院保证金账户以保证合同的继续履行,最终雷法官根据法律规定判决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责令黄某配合周某办理案涉房屋的过户手续。案件宣判后,黄某对判决结果表示不理解,多次来法院找雷法官长谈,针对这种情况,雷法官耐心接待,细心释法,让其换位思考,将心比心,最终黄某释然,接受了判决结果,双方达成和解,黄某自愿配合周某办理了案涉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至此,双方从原来的剑拔弩张走到握手言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感人一幕。

(作者:镜湖区法院 苏寒 编辑: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