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芜湖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职尽责,取得阶段性成效。通过强化四大举措,全市两级法院聚焦打“伞”破“网”,扎实推进深挖彻查,截至2019年4月20日,芜湖法院共受理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6件6人,审结5件5人。
审结一批涉“伞”案件。紧盯涉黑涉恶犯罪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切实推进“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在无为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原所长郭本杰受贿、徇私枉法、伪造身份证件案、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滨江派出所原治安巡防队民警倪岳峰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开设赌场案、无为县法院刑庭原副庭长曹树会受贿案、无为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原大队长彭曙云受贿案、三山区河道管理所党支部原书记、副所长张天地受贿案等案件审判中,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从严从重判决,清除害群之马。
健全线索摸排机制。开展“回头看”,对近年来刑事、民事等各条线案件全面摸排,对有反映的案件重点排查。发动群众踊跃举报、提供线索,逐条排查,所有线索及时移送。
完善线索移交制度。线索移交坚持院长、分管副院长、刑庭庭长签字背书制度。与纪委监委、公安、检察等部门建立线索移交和查办反馈“双向通道”,实现信息共享。
坚决做到边督边改。市中院成立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敏任组长的边督边改领导小组,着力推进“打伞”,开展排查处置涉“套路贷”民事、执行案件专项行动,对近年来审理的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六类案件逐案过筛,最大限度摸排线索。
(图文:叶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