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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中院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与安徽省委省政府第一次对接会移交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议精神

日期:2019-04-19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4月16日晚,芜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敏主持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并讲话。

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央第14督导组组长姚增科、省委书记李锦斌、省长李国英、省委副书记信长星在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与安徽省委省政府第一次对接会移交问题整改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研讨会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督边改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并就如何贯彻落实中央督导组整改要求及省市委、省高院边督边改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进行全面部署。

一要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法院要立即组织好为期三周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集中学习活动,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督导问题整改的政治自觉,把专项斗争要求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贯穿于各类审判和执行活动全过程,全员参与,形成合力,系统推进。

二要着力从严从快办案。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司法理念、证据裁判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快审快判。案件办理要做到“两个尽快”,具备开庭条件的尽快开庭,具备结案条件的尽快结案。要高度重视中央、省、市挂牌督办案件,逐案梳理、逐案上报、逐案督办。

三要着力纵深推进“打伞”。加大线索排查力度,积极主动开展涉黑涉恶涉腐涉“伞”线索摸排工作,扎实开展“回头看”,对各条线案件串并深挖,开展排查处置涉“套路贷”民事、执行案件专项行动。建立专项台帐,定期将相关台帐信息报至市中院扫黑办。根据中央督导组要求,对2016年以来侦破的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六类案件要逐案过筛,最大限度摸排涉黑涉恶线索。

四要着力强化执行“断财”。及时对判处财产刑的生效涉黑涉恶案件要做到“两个100%”,即100%移送执行,100%查、扣、冻。充分运用财产刑、资格刑和禁止令等,体现“打财断血”要求。

五要着力延伸职能“治乱”。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加大司法建议工作力度,堵塞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漏洞,对没有开展司法建议的法院将予以通报。

六要着力落实督导整改。各院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责任,立即组织开展边督边改工作,坚持“五个不放过”原则,认真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移交的问题,认真排查本单位的具体整改任务,逐条制定清单,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和时间表,限时完成整改。

七要着力锻造专业队伍。要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业队伍建设,对于没有成立专业合议庭的法院,要抓紧抽调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员额法官组建扫黑除恶合议庭。专业合议庭建设要按照省高院文件要求配备。要加强扫黑办建设,配齐配强专班力量。

(文:黄梦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