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法院公开审理首起“套路贷”涉恶案件

日期:2018-11-15    作者:芜中宣    来源:中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2018年11月15日,徐某等9人涉嫌诈骗、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案在芜湖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既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法院审理的首例“套路贷”涉恶案件,也是《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后,我市基层法院首次采取七人合议庭方式开庭审理的案件。来自我市各县区的法官、检察官以及群众共40余人参与了旁听。

“套路贷”犯罪是指被告人披着民间借贷外衣,通过“虚增债务”、“伪造证据”、“恶意制造违约”、“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占受害人财物的犯罪行为,其间还往往伴随着使用暴力、胁迫等方式进行逼债讨债的行为。此类犯罪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对象。

芜湖县人民法院在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精心准备,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专门指导该案的庭审准备工作,力求将该案打造成我市同类型案件审理工作的样板和典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是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职能部门。此次庭审,也是芜湖县法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和司法改革精神相结合的一次创造性实践。

本案中,公诉机关指控9名被告人在形成专业化的“诈骗——讨债”组织后,利用门上喷漆、赌锁眼等影响被害人正常生活方式威胁被害人,以索取高额的利息和费用。

在此,芜湖法院也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易借贷,不要过度消费,急需用钱一定要找正规的金融机构,且需认真审查对方的借款资质和信用评价。发现逾期借贷,切忌借新还旧、以贷养贷。一旦发现中了套路,要懂得收集相关证据,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案将定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