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当人们还沉浸在春节的喜悦气氛中意犹未尽时,南陵法院黄墓法庭干警已经由“过年状态”切换至“工作模式”。面对诉讼服务大厅内来来往往前来咨询和立案的群众,以及接二连三的电话,干警忙而有序。节后上班第一周,黄墓法庭已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2件,结案12件,其中调解结案10件。
(一)节后上班第一天,调结3案迎来“开门红”
经过审查,原告王某福与被告王某财间的民间借贷关系事实清楚,被告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得知被告目前尚在户籍所在地,且元宵节后即将外出务工,俞法官立即电话联系了被告。被告来到法庭后,表示拒接电话实属无奈,客观原因导致无力归还借款,并非恶意拖欠。俞法官以亲情为突破口,让被告换位思考,被告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取得原告谅解后,与原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下午,黄墓法庭对另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和离婚纠纷案件,也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并调解成功。对于春节后第一天法官能热情接待并耐心调解案件,当事人很是感动。
(二)法官及时调解,减少外地当事人诉累
原告清远某公司与被告何某于2017年1月签订《销售合同》,约定被告作为原告在芜湖区域的经销商销售原告公司产品,货款于
年前,原告通过邮寄方式将立案材料寄至法庭,赵法官收到材料后立即电话联系了原告,原告表示与被告已经协商,被告承诺在农历年底全部付清货款。
该起案件能够在两天内圆满调解,转变了外地当事人对本地法院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的错误认识。双方当事人对法院司法便民,减少诉累,给予了很高评价。
(作者:南陵县法院 史唯铭 编辑: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