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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女失足盗窃 法官感化迷途知返

日期:2019-02-18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佛语云:“一念天堂,一念地狱。”本是即将步入大学,前途光明的花季少女,却因为一念之差险些锒铛入狱。南陵县法院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根据案件涉及青少年犯罪的特殊性,把惩罚、教育、矫治、预防犯罪结合起来,教育挽救了该失足少女。

少女小雨(化名)系父母离异家庭独生子女。20187月初,其在参加高考后的暑假期间,通过网络应聘到被害人汪某与人合伙经营的小吃店内打零工。小雨到店里工作后,汪某发现小雨是自己的表侄女,对其比较信任和照顾,并让小雨负责店内收款管账。小雨发现小店用于经营的支付宝账户绑定的汪某银行卡内有2.5万余元的储蓄存款,便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汪某身份证验证等操作修改该支付宝账户原支付密码,将汪某银行卡内的2.5万元存款,分四次转入自己的支付宝账户中。汪某发现银行卡内现金被盗后,向公安局报案。86日,被告人小雨在其母亲陪同下,将所盗2.5万元赔付给汪某,随后到公安局主动投案。汪某对小雨的行为表示谅解,放弃追究小雨的刑事责任。

案件由公诉机关移送起诉至南陵县法院后,承办法官孙亦斌考虑到小雨刚满18周岁,即将步入大学,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具有较大的可塑性,该案审判结果可能改变涉罪少女一生的命运。法官通过多次走访了解到,小雨自父母离异后性格孤僻,但积极上进,学习成绩良好。高中阶段不慎陷入疑似“套路贷”等莫名债务是其本次犯罪的根本原因。综合考虑小雨本次盗窃的主观心态、客观手段、危害结果,其在事发后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初犯、偶犯,已经向被害人偿还了全部款项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因此,认定其为犯罪情节轻微,决定对小雨免予刑事处罚,给予其改过自新、回归正常学习生活的机会。判决后,孙亦斌法官通过电话回访、上门回访等方式,关注小雨的心理状况,教育引导矫治其回归正途。目前,小雨已步入大学,学习生活情况良好。

(作者:南陵县法院 孙亦斌 黄晨一 编辑: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