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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法院院长张先道在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

日期:2019-02-01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2019128日,在镜湖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镜湖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先道向大会作《镜湖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18年,镜湖区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依法惩治各类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二是妥善处理各类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强力推进执行攻坚,提升司法公信权威。四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助力审判执行工作。五是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6008件(含旧存595件),成为全市首家年收案突破15000件法院;结案15505件,结案率96.86%,在全省9家年收案超15000件基层法院中结案率位居第一;收、结案分别比2017年上升33.80%36.38%;并于201919日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

2019年的工作部署,报告中指出,镜湖区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着力打造过硬队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四最镜湖”建设新篇章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作者:镜湖区法院  张贝 编辑: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