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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赡养费 面对执行方警醒

日期:2019-01-28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古人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孝顺父母自古就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但在现实生活中,竟然有人连200余元的父母赡养费都拒不支付!

1月25日,三山法院受理了一起梅某甲与潘某申请执行梅某乙赡养费纠纷一案,执行标的200余元。收到该案件后,执行法官大为震惊,作为亲生儿子的被执行人竟然连区区200余元的赡养费也拒不支付!执行法官遂决定于次日即1月26日清晨突击被执行人家中。

当天清晨,执行法官一行来到梅某乙家,其家中并无一人,执行法官立即联系了其父梅某甲,得知梅某乙在某街道垃圾站工作,执行法官立即驱车赶至某街道垃圾站找到了梅某乙,责令其立即给付赡养费,梅某乙当场表示拒不支付,执行法官对其再三进行说服教育,但其仍然表示自己没有钱,拒不支付。见此情形,执行法官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被执行人梅某乙这才“慌了神”,立即联系其亲人缴纳了赡养费至此,这起民生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随后,执行法官又对被执行人梅某乙进行了一番思想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督促其按时支付父母赡养费,梅某乙这才有了忏悔之意,当场承诺,以后将会每月按时支付父母赡养费。本案的成功执结,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作者:三山区法院 刘婷 编辑: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