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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掉窨井受伤 起诉物业获赔偿

日期:2019-01-21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小区里绿化带上的小小窨井盖,平时可能很少引起人们的注意,可是一旦有塌陷或破损,却有很大的安全隐患。三山区法院近期受理了一起因窨井盖塌陷伤人而起赔偿纠纷,给窨井盖的管理者过路行人敲响了警钟。

2018年8月19日下午14时许,80岁的张某吃完午饭去小区散步,穿过小区13#-14#楼之间的绿化带时,踏上中间一个窨井盖,不料窨井盖坍塌,张某掉进窨井中,导致全身多处受伤,住院20天,出院鉴定为十级伤残。赔偿问题一直协商不好张某将小区物业诉至法院索赔2万余元。张某认为,小区物业作为窨井管理者,未尽到管理职责,致其受伤,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小区物业辩称,事发地点是公共绿化带,行人不得进入,张某擅自进入公共绿化带,其行为存在过错。承办法官几经释法说理后,双方都认识到自身过错,愿意各自承担一半责任。一起窨井伤人而起的赔偿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井盖虽小,隐患极大主管单位应当定期对窨井盖进行检修和维护老百姓日常生活中不仅要遵守规则,尽量走大路并绕开窨井盖,要提高公共责任意识,发现周边有安全隐患的窨井盖,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反映,以便及时维修,防范于未然。

(作者:三山区法院 张晓燕 编辑: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