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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原院长何光远涉嫌贪污、受贿罪等职务犯罪受审

日期:2019-01-21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115日,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在院一号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由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何光远犯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一案。在本案审理中,该院依法首次组成七人合议庭,由分管刑事的张军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并主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光远于2013年至2018年在担任安徽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后改为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安徽省安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期间,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国家利益遭受人民币4695.1003万元的特别重大损失,构成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18.2021万元,受贿数额巨大,其中115.7265万元未取得,系未遂,构成受贿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人民币200万元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并且情节严重,构成挪用公款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人民币156.4133万元,数额巨大,构成贪污罪。被告人何光远犯数罪,应当依法予以数罪并罚。

本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的要求,召开了庭前会议。庭审中,控辩双方出示了相关证据,相互进行了质证,并在法庭的主持下,围绕指控的事实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被告人何光远进行了最后陈述。

此案庭审历时一天,法院将择期宣判。

 (作者:鸠江区法院  张军  管静宇 编辑: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