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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皖02民终2554号王顺安判决书送达公告

日期:2019-01-16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王顺安:本院受理上诉人梅百祥诉被上诉人芜湖共建石材有限公司、原审被告王顺安、原审被告安徽鹏佳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皖02民终25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