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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设执行新模式 开启攻坚新征程

日期:2019-01-15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为全面推进破解执行难工作进程,让人民群众在执行攻坚战中更有获得感、幸福感,新年伊始,镜湖区法院在前期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调配全院骨干力量,创设全新执行模式,旨在用新思维、新办法,破解老问题、老毛病。本次调整,堪称镜湖区法院执行局史上最大革新,可谓亮点纷呈:

一是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渐趋佳境。执行指挥中心是为了落实完善执行联动指挥机制形成的信息化系统,也是执行工作“一性两化”建设的重要抓手。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情况,将其纳入第三方评估等重要考核之中,但在实践中,有关工作的开展并不尽如人意。改革前,该院执行局仅有2名干警兼职中心有关工作,未能充分发挥中心信息交换、指挥调度和决策分析的应有作用。针对上述问题,本次改革大幅提升指挥中心人员配比,由2人上升至12人(平均年龄31.4周岁),紧紧围绕“繁简分流”制度,综合运用“生命树”、“法人信息”、“户籍信息”、“执行天眼”、“车管查控”等五大系统开展网络查控,在充分做好案件办理前期“三书”、“限高”等文书的集中制作、送达及传统查控的基础上,做到“简案快执,难案分流”。孙子兵法云:“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 今后,镜湖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将发挥“最强大脑”作用,为解决执行难提供最坚强后盾。

二是执行旧案有望得到妥善处理。在执行实务中,一些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按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予以结案。尽管其中部分案件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恢复执行,但在实践中,有相当数量的终本案件由于年代久远、材料缺失、承办人变更等问题,难以恢复或恢复后无法取得理想的执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尚存在一定距离。而这种“回锅肉”似的案件,也给执行干警造成很大的工作压力。为妥善解决上述问题,执行局新设“恢复执行组”,由三名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法官担当主力,新制作恢复执行有关细则及申请表格,依托2018年年中开设并深受群众好评的“执行接待窗口”,倾听群众心声,着力化解一批“沉疴痼疾”。

三是集中优势兵力向大案、难案全面宣战。长期以来,执行法官在面对前有堵截(新收的各类案件)、后有追兵(终本后又恢复执行的案件)的情况下,疲于奔命,无法集中精力去处置如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群众对此很有意见,这也是执行难的重要原因之一。“我们这次改革的最大目的,就是要通过繁简分流、设立恢复执行组的方式,将最精锐力量从简案、老案中剥离出来,放下包袱,甩开膀子去处置之前认为较难处置的财产,全力推动大案、难案的办理进程。”张斗胜局长如是说道。对于执行实施组的承办法官,一方面,要在绩效考核、选用干部等方面予以充分考虑和必要倾斜,另一方面,要综合运用“庸者下,能者上”的管理机制,注重引入新鲜血液,保持团队活力。

上下同欲者胜。本次执行模式调整力度空前,创新之路总是要面对很多未知困难,但我们始终坚信,在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和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一定能乘风破浪、克服万难,努力兑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向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图文:镜湖区法院  王伟)

张斗胜局长在全市执行局长会议上交流本次执行模式调整的工作经验.jpg

郑文斌副院长、张斗胜局长向中院胡敏院长、张晓黎局长汇报执行模式调整有关情况.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