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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送锦旗,为审判法官工作点赞

日期:2019-01-11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我要将这面锦旗送给韩先明法官,为他的案件处理结果点赞。”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韩先明法官审结的一起案件刚刚生效两日,201918日下午,当事人汪某就来到该院,亲手将一面写有“抑浊扬清,秉公神断”的锦旗交至韩法官手上,以示其感谢之情。

2018年年底,韩法官受理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原告陈某与被告汪某于201510月签订《自愿离婚协议书》,并在弋江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一套位于云鼎国际的房产归原告所有,剩余房贷由原告偿还。但协议签订后,原告认为被告没有按照协议约定,配合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故将被告诉至法院。

庭审过程中被告辩称其和原告离婚时协商意见是房子留给孩子,暂时放在原告名下,如原告再婚,房子就过户到孩子名下,她是因此才放弃该房产产权的。如果现在将该房产过户至原告名下,则无法保证孩子的利益,所以她没有配合原告去办理过户手续。

受理案件后,韩法官认真查阅卷宗,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最终认定原告要求确认涉案房屋归其所有,符合双方的约定,对其相关请求予以支持。但涉案房屋系原被告双方共同按揭贷款购买,并办理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且该房屋的贷款目前尚未还清,相应抵押登记也未撤销,故原告要求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房屋登记至其一人名下的条件尚不成熟,故对原告要求过户的请求未予以支持。

本案宣判后原被告均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被告汪某更是送来锦旗。词句无华却有心,短短几个字,表示了当事人对法官工作的认可,公正的判决结果使得当事人在案件中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正义。

 (作者:弋江区法院 刘莹 编辑: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