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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利用“伪基站”发送诈骗短信,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被判刑

日期:2018-12-24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案,被告人因利用无线电发射器”(伪基站)发送诈骗短信严重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被判刑。

      2018年3月始,被告人刘某某根据上线提供的信息,且其明知该短信用于诈骗,仍利用车载“无线电发射器”(伪基站)设备及非法使用公众移动通信频率,在芜湖市弋江区、合肥市、马鞍山市、滁州市等地驾驶自己购置的车牌号为皖AJ750T号白色标致牌301轿车,强行向不特定用户发送诈骗短信20.6万余条,其获得上线支付的报酬共计人民币14400元,严重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2018年8月12日,被告人刘某某在芜湖市被公安机关抓获,被扣押的犯罪工具:黑色vivox21手机一部、车牌号为皖AJ750T的白色标致牌301轿车一辆,“伪基站”设备主机一台,到案后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出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被告人刘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其委托家属主动退出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44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犯罪工具:黑色vivox21手机一部、车牌号为皖AJ750T白色标致牌301轿车一辆、“伪基站”设备主机一台,予以没收,由查扣机关依法处理。

 (作者:弋江区法院  黄强 李燕 编辑: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