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梅某妹等十一人开设赌场罪、妨害公务罪一案
12月13日南陵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梅某妹等十一人开设赌场罪、妨害公务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梅某妹在2017年下半年伙同他人在本县弋江镇村民家中开设赌场,2018年1月4日下午,南陵县公安局弋江派出所根据线索至辖区村民家禁赌,当场查获参赌人员十八人,后依法传唤涉嫌的参赌人员胡某某时,被告人梅某妹等人以揪打、推拉、强行抱住执法民警的方式暴力阻碍执法,导致胡某某逃脱,后在公安民警依法传呼涉赌人员梅某琴时,被告人梅某妹等人继续以上诉方式阻碍执法,致梅某琴逃脱。同时,被告人梅某妹等人暴力阻碍执法行为导致禁赌现场严重混乱,并致使已被抓获的被告人戴某某逃脱抓捕。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梅某妹伙同他人开设赌场,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梅某妹等人以暴力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构成妨害公务罪,提请法院依法定罪处罚。
庭审中,各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并表示当庭认罪。合议庭将综合全案案情和证据材料,定期宣判。
(作者:南陵县法院 林先宏 编辑: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