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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拘传不留情 强制执行效果佳

日期:2018-12-04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为提高执行效率,12月1日,三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分成四个执行分队,开展周六“猎赖”强制执行行动,对符合拘留条件的小标案件的被执行人直接上门拘传。强制执行效果显著,其中1个执行分队于当天成功拘传3人,两个案件经拘传履行完毕结案,另一被执行人涉及的3个执行案件均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了部分执行款。

桂某某申请执行李某某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标为5000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告知书、财产申报令,责令其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李某某既不履行,也不申报财产情况。在周六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直接上门将被执行人李某某拘传至法院后,他立即通知家属筹钱并于当天将全部款项履行完毕。

龚某某申请执行陶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为3千余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陶某某,陶某某总以无收入为由拒绝履行。在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法官来到陶某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被执行人陶某某立即通过微信履行了全部执行款。

(图文:三山区法院 俞红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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