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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中院首例“执转破”案件宣告债务人破产

日期:2018-11-30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1129日,芜湖中院受理的一起 “执转破”案件顺利宣告债务人破产,这也是市两级法院受理的“执转破”案件中,首例宣告破产案件,一举化解执行案件16件,所涉执行标的额达5000余万元。

该案系无为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无为农村商业银行赫店支行与被执行人无为县鑫达动力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因被执行人资不抵债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将案件移送芜湖中院进行破产审查,芜湖中院于201889日裁定受理此案后,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依法公开摇号选任了管理人,并指导、督促管理人完成了资产移交、债权申报、破产审计、资产评估等工作。20181127日,在芜湖中院主持下,召开了该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因前期各项工作准备充分,债权人会议一次性表决通过了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处置方案、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等表决事项,完成了会议既定议题。1129日,无为县鑫达动力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被正式宣告破产。

该案的成功宣告破产意味着芜湖中院破产案件审理已进入快车道。下一步,将加快推进全市两级法院破产案件审理,为化解“僵尸企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图文: 邹守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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