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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矛盾惹烦忧 家事调解员来帮忙

日期:2018-11-27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日前,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发挥家事调解员的积极作用,成功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原告严某与严某某因抚养费纠纷诉至法院,原告向法院诉请要求被告支付其每月1500元抚养费。法院在受理该案件后,依法向被告严某某送达诉状、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并向被告严某某询问其对案件处理的意见,被告向法官诉苦:“我和前妻离婚时她当时说不用给抚养费,但是我觉得我作为父亲,应该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主动每月给付1500元抚养费,而且也一直履行,但现在我重新组成了家庭,我现在的妻子和我结婚的时候带了一个男孩,而且妻子又怀孕了,如果再是男孩,就有三个儿子要养,我虽然是小学老师,但是副科老师,每月收入只有3000元左右,实在无力承担。”

此时作为家事调解员的张老正好到法院来调解其他案件,听闻此事,就主动请缨:“我回去给你们调解调解,你们也不是大矛盾,都是自己孩子,不可能不给抚养费的。”随后张老找承办法官要了双方的联系方式后,只对承办法官说了一句“等我的好消息”,就回办公室调解了。

第二天,张老来到承办法官办公室,将一份调解协议递到承办法官手上说:“调解好了,每月给1000元。”承办法官一脸惊讶“这么快?我调解的话也不会一天不到就调解好了,张老效率太高了。”张老谦虚道:“没什么,不是什么大矛盾”。

至此,一个抚养费纠纷案件在张老的调解下圆满解决。

 (作者:弋江区法院  唐胜 编辑: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