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以案释法

南陵县法院公开审理首起利用迷信致人死亡案件

日期:2018-11-22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今年67岁患有哮喘和冠心病的南陵县籍山镇某村村民徐某,患病后,本该去医院求医问药,而却因缺乏科学知识,对鬼神之说、“作法驱魔”深信不已。为治病,徐某和家人花了几百元请来“神婆”,在神婆要求下,家人强行按住徐某,让他吸醋淋热秤砣产生的雾气,诱发了徐某的心脏病,导致徐某身亡。

20181115日,南陵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利用迷信致人死亡案件,这也是南陵县法院受理的首起迷信致人死亡案件。当天众多司法人员、村委会工作人员及村民前来旁听。

据南陵县法院审理查明,本案被告人丁某某已经年过6旬,文盲、无业,是一个常年以庙宇为幌子,以所谓的“龙王菩萨”自居的“神婆”。她长期在村镇中宣扬鬼神之说,蒙骗附近居民蛊惑人心,借机敛财。丁某某宣称,她能利用桃枝、柳枝、醋、符水等物品为他人“驱魔做法”祛病消灾,每次做法收取村民几百元的费用。

因徐某不仅患有哮喘和冠心病,精神有时错乱,会脱衣裸躺,还称看到“异象”,家人担忧其病,今年4月,徐某及其家人请“神婆”丁某某来到家中为其“作法驱魔”。徐某家人相信了丁某某徐某疾病为妖魔所害,需要驱魔的说法,丁某某遂以醋淋绕热的铁秤砣产生雾气后由徐某吸入的方式为徐某“作法”。期间因吸入气体让徐某感觉不适,徐某开始不配合“作法”,丁某某要求徐某家属配合其强行按住徐某,强行让徐某吸醋淋热秤砣产生的气体约四五分钟,“作法”结束后丁某某离开徐某家,徐某身体发生异常状况并死亡。经司法鉴定,结合调查情况,综合分析徐某系在被人强制控制过程中,情绪激动等原因诱发心脏病发作,突发心力衰竭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丁某某在明知被害人徐某患有哮喘病、心脏病的情况下,仍然是以毫无科学根据的方法,也就是用醋淋烧热的秤砣产生气体,再由徐某吸入的方式为徐某进行所谓的作法驱魔,并且是在被害人明显不予配合的情况下,强行按压徐某,最终诱发被害人心脏病发作而死亡。被告人丁某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条第二款规定的组织迷信致人死亡罪。

在当天的庭审中,被告人丁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提出异议,并当庭表示自愿认罪。据悉,该案将由南陵县法院合议庭结合证据材料、庭审情况择期宣判。

 

(作者:南陵县法院 林先宏 黄晨一 编辑: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