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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维民生

日期:2018-11-20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日前,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某民政局起诉某公墓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纠纷经法院调解,双方续签合同,矛盾纠纷得以解决。

涉案公墓原系某民政部门为解决殡葬问题与安徽某工贸有限公司通过设立某公墓公司合作开发经营的公墓,公墓位于火龙岗镇三冲行政村、四联行政村,行政区划调整后该公墓位于芜湖市弋江区。2016-2017年,因双方承包协议约定的承包期限即将或者已经届满(2016年底到期),原告某民政局多次发函给被告某公墓公司要求被告将涉案公墓移交,被告则要求继续承包经营,双方协商未果。该案件既有历史原因,法律和事实关系复杂,又具有民生性质,处理结果将直接影响到已经在该公墓购买公墓的家庭对先人墓葬的祭扫、管理。承办法官在处理该起案件时多次组织双方沟通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续签合同,有效维护了该公墓日常经营和管理。

 (作者:弋江区法院  唐胜 编辑: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