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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执行信息化

日期:2018-11-15    来源:中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编者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的决策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2016年以来,特别是今年4月以来,芜湖法院深入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精谋实干,久久为功,力图通过强力治标推动有效治本。此过程中,芜湖法院对如何建立和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进行了思考。在此,我们将围绕效率、规范、强制、公开、互联网+信息化、指挥中心实体运用六个主题对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提出拙见,不妥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信息时代,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执行领域的广泛应用,是推进法院执行工作高效规范运行的必由之路。信息化建设是提高执行效率的关键环节,是实现执行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是促进司法公开的有效途径,但受制于重视程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执行信息化程度难以满足公开高效执行的需求。

当前,信息化与法院执行工作尚未实现深度融合,表现为: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虽已初步建立,但信息资源共享未全面打通,“信息孤岛”现象突出,且未开通冻结、扣划功能,严重制约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运用和联合惩戒功能的发挥;信息化建设在推动执行流程节点、案件办理情况、信用惩戒信息等公开问题上,以及深度挖掘执行大数据,推动智能执行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强化。全市法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全面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

强化执行办案平台应用。将包括旧存案件在内的执行案件全部纳入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坚决杜绝“体外循环”、抽屉案等违规现象,压缩执行人员自由裁量空间,将执行权关入“数据铁笼”,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管人、管事、管案,不断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同时,依托信息管理系统,探索建立数据挖掘及智能分析决策系统,实现执行决策的科学化、执行管理的精细化、执行考核的标准化。

优化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为有效破解查控效率不高、覆盖财产范围窄、人力成本高等难题,全市法院持续推动与联动单位信息共享、系统对接。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汇集本地人口、婚姻、金融、电商、信用等周边数据,实现对执行财产形式的全覆盖,对被执行人信息的全方位归集、甄别与利用,力图实现从“点对点”单一查询转向“点对网”复合查询,同时推动开发网络一键查扣冻功能,让“两人一车”成为历史,让执行工作驶入“高速路”。

深化智慧执行创新手段。全市法院坚持创新引领,坚定不移推进智慧执行建设。实践证明,“人员生命树”查询专线、“失信彩铃”制度,电子送达、执行“天眼”系统、失信信息社会共享等创新技术手段在破解查人找物难题方面是行之有效的,是可以长期坚持并深入推广应用的信息化建设成果。未来,在完善上述信息技术手段基础上,全市法院将探索建立移动执行终端、执行信息公开平台等,进一步提高执行效能。

细化执行联合信用惩戒。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目的在于进行联合信用惩戒,压缩被执行人生存空间,努力破解规避执行难题,实现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全市法院应积极推动完善联合信用惩戒机制,依托多部门数据共享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推动失信信息嵌入联动单位工作系统,实现全方位失信曝光和立体化信用惩戒,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任职准入、荣誉表彰、出入境、高消费等进行多领域限制。

解决执行难必须牢牢抓住执行信息化建设这个“牛鼻子”,把执行信息化成果转化成实实在在的执行力,真正服务法官办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