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弋江区法院审理的原告南陵县秦氏盐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南陵县盐务管理局盐业行政处罚一案,于2018年11月12日上午在弋江区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食盐专营办法》修改后安徽省首例盐业行政处罚案件。
芜湖市、县盐务系统等相关工作人员十余人到庭旁听庭审。整个庭审持续了三个多小时,庭审过程严谨、有序。
该案未当庭宣判。
(作者:弋江区法院 李燕 编辑: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