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法院干警替“老赖”搬家——刊登于《安徽日报》2081年8月17日
本报讯 8月14日上午,无为县法院执行局组织执行法官和无为农商银行工作人员,共计十余人,并肩作战,对“老赖”抵押房产进行强制腾空。
2015年4月16日,吴某在赫店支行办理50万元房产抵押贷款,到期日为2016年4月15日。支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无果后,于2016年7月19日向无为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10月8日法院判决该行胜诉。判决生效后,吴某仍未归还欠款,该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4日上午,县法院执行局组织执行法官和农商银行工作人员来到借款人的抵押房产处,进入房屋之后,执行法官当场宣读搜查令,随即公证人员开始逐个房间清点屋内物品,并且详细地登记造册、查看备案,清点完毕的物品由工人打包装箱搬离,案件得以执行。 (陈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