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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彩铃上线,“老赖”主动还钱——刊登于《新安晚报》2018年9月15日

日期:2018-09-18    作者:弋江区法院    来源:新安晚报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本报讯芜湖市民吴某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当地弋江区法院判令限期还款,但吴某无动于衷。法院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并定制了“失信彩铃”。三天后,吴某主动联系申请人,表示愿意还钱,并请求法院将“失信彩铃”取消。原来,这个彩铃让他“颜面尽失”。 
  今年5月,李某因与吴某民间借贷纠纷将其诉至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法院判令吴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李某借款本息共计30万元。判决生效后,吴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李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电话与他取得联系,责令其立即履行还款义务。但吴某无动于衷,抵赖称自己无力偿还。由于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且态度恶劣,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纳入“失信彩铃”人员库。 
  三天后,吴某主动约了申请人李某一起来到法院,当场给付了一半欠款15万元,并承诺剩余款项在一年内付清。吴某苦着脸说,“失信彩铃”让他在亲朋好友面前抬不起头,那种颜面尽失的滋味太难受了,现在主动还款,请求申请人谅解,请求法院解除其手机“失信彩铃”。 
  “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开展以来,芜湖市两级法院同步启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定制“失信彩铃”的联合惩戒行动,将“老赖”们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被叫语音改为“您拨打的机主已被芜湖市法院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请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通过“失信彩铃”的设置,让“老赖”产生精神压力,影响其社会交往,从而迫使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汪一粟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见习记者孙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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