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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县法院:冒用他人身份证坐高铁的“老赖”还钱了

日期:2018-10-16    作者:陈宏伟    来源:无为县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10月11日,被执行人赵某冒用他人身份证意图乘坐高铁,结果被合肥铁路公安处巢湖东站派出所民警查获,并被处以行政拘留。16日上午,结束了在拘留所“5日游”的赵某,刚走出拘留所大门,就被无为县法院执行干警带到了执行局。

在无为县法院执行局,赵某知道,如果没有实质性的举动,其面临的将是司法拘留的后果。而此时赵某唯一想法就是不能再进拘留所了。上午9时30分许,赵某与申请执行人吴某达成执行和解,并当场将执行款交至执行干警手中。

拿到执行款后,申请执行人吴某高兴地跟执行干警说到:“前几天我接到电话,你们告诉我他(指赵某)在高铁站被拘留了,我特意看了下新闻,本以为过几天他放出来就结束了,没想到你们动作这么迅速,还特意盯着他不放,真实太谢谢你们了。”

(图文:无为县法院 陈宏伟)

10月11日的报道.png

10月16日赵某在执行局办理手续.jpg

执行干警清点赵某缴纳的执行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