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到庭!”
为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创新开展法院“七个日”之“法院开放日”活动,经开区法院就被告人贾晖受贿案组织开展刑事观摩庭活动,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公检法有关人员及辖区群众共140余人受邀观摩旁听庭审,庭审过程同步全程网络直播。
庭审前,合议庭严格按照庭审程序进行了充分的庭前准备,召开专项庭前会议组织控辩双方针对案涉繁杂的证据进行初步的举证质证以提高庭审效率。庭审过程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纪律严明、秩序井然、语言规范,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流畅顺利进行,合议庭重点围绕被告人受贿的具体事实认定等案件焦点进行了审理查明。历经4小时的庭审后,经过合议庭充分研讨,该案当庭宣判,一审判处被告人贾晖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退出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22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参与示范庭旁听,零距离接触庭审,对法院案件的庭审有了更为全面的了解,不但深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开、公正,同时也提高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和履职能力。”现场观摩庭审的市重点局干部如是说。
据悉,经开区法院每年都会从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中精心挑选具有代表性、能够体现庭审公正与效率的案件作为旁听案件邀请代表委员及社会公众旁听庭审,庭审结束后还会组织代表、委员围绕庭审程序等内容进行座谈,及时听取代表委员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以此进一步提升庭审办案质量,增强法官司法能力,不断提升庭审透明度及司法公信力,努力让司法的理念、法治的精神深入人心,助推辖区形成崇尚法治、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
(作者:经开区法院 汤峻崎 编辑: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