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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不分大小 法官尽心执行

日期:2018-10-10    作者:王晗生    来源:弋江区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10月9日,弋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的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缪某某偿还全部执行款160元,案件顺利执结

这是一起出租车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法院判决缪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张某某车钥匙损失费15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0元。张某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缪某某没有履行给付义务,张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弋江区法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执行法官李文杰没有因为案件标的小而放松对案件的要求。在对案情进行梳理后,李文杰依程序送达法律文书并进行网络查控,且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缪某某要求其履行义务

10月9日,被执行人缪某某主动偿还全部执行款160元,案件就此执行完毕。

作者:弋江区法院  王晗生 编辑:朱蕾